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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二号园区)变更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二号园区)变更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江西海豚之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 :2020-11-27

      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二号园区)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01126日完成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根据《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二号园区)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二号园区)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01127日至20201225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二○年1127

      01-公示文本(密).pdf

      意见及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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