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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乐安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的公示的说明
      关于乐安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的公示的说明
      来源 :江西海豚之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15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水保〔2020〕160号)文件有关规定 ,2020年12月,建设单位乐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江西融信环境技术资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乐安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通过了省库审查,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 ,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乐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 ,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 夏兴旺

      单位地址:乐安县行政中心政府大楼

      联系电话:13507941701

      乐安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报告表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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