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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永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江西海豚之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08

      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 ,永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21102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该《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永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永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21108日至20221206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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